養了貓的代價,就是手上的傷疤只有多沒有少。

謙看到之後就說:「有沒有這麼誇張?要擦藥啦!到時候又留疤。」

我倒是蠻認命了,留不留疤已經不是那麼重要的事情了,我畢竟不是17、8歲的小女孩了。

看著手上的皮膚逐漸乾澀、脫皮,變得不像自己的手了,再多幾道疤痕又如何?至少這些疤並不是為了感情而出現的。(這樣方便以後自殘有個障眼法?)

其實一方面也是我不太敢擦保養品,如果被小貓舔到怎麼辦?

今天擔當來店裡,要我摺這個用那個,可是我沒用過,所以顯得笨手笨腳,擔當就在唸:「妳已經是高階工讀生了,不是一般的工讀生了,不要什麼都還不會,不會也要硬逼自己學會。」

在大夜還沒開始摺盒子時,我就拿來嘗試組裝,沒做過,但我有在試著做。

途中店長還說:「幹嘛幫大夜摺?丟給他摺就好啦!」一直到變成說:「吼!妳笨死了,這麼簡單也摺老半天。」

我也一概笑笑的接過繼續組裝,偶爾會咕噥一下:「我又沒摺過,當然摺得慢啊。」

所以聽到擔當的話會有點不服氣,說得好像我都沒在做,還說等檢證的媽媽來要她先考我怎麼摺、怎麼弄一堆哩哩摳摳的,不會就先扣分。

機車勒!你這個只會出一張嘴的機車男,欺善怕惡,柿子挑軟的痴的機車爛人!

雖然很不爽他這樣的口吻,但也不得不贊同他的話。

的確,我是高階了,最重要的身分是要接店長,店長什麼都要會,如果連店長都不會還奢望工讀生來幫你嗎?

去求助擔當嗎?那不是被看得更扁?既然接下一家店,就代表要獨當一面,那就真的不管什麼不會也要逼自己會了,否則一家店該如何經營?

有些事不一定要等到當店長後才學會怎麼當店長的。

當一個店長就該是萬能的,因為整家店的重心在你身上,要是回工讀生一句:「我不會,不知道。」那事情誰來處理?叫工讀生想辦法嗎?叫其他人如何信服你?

我們店長已經算是蠻混的了,簡單來說,我不認為他很強,但起碼我不會的,他會,那表示我還不夠好。

至少我的程度要跟得上及格,所以我得要再多加油,努力把不會的事情學會,不管有沒有做過,會不會碰到,至少我要有知的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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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old7704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